很多創業者都存在一個誤區就是:公司注冊資本越大越好?其實并不是這樣,有時候存在的潛在法律風險更大。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要求公司股東繳納未實繳部分的出資,用于清償公司的債務。
公司注冊資本規??紤]因素:
1.所處的行業;
2.公司資金需求:如果公司所需資金規模大,注冊資本可適當提高;
3.股東的實力:股東實力雄厚,注冊資本可以高一些;
4.其他要求;
部分行業的公司需要拿到行業內的一些政策或者獎勵等,可能也會有注冊資本有所要求,具體要看實際情況:
一、出資不實可能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先看不利的方面:
在公司無法清償債務時,公司的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當然,這個責任的前提是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欠債務,即應當優先以公司已有財產清償債務,在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才由出資不足股東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二、股東資格未被解除前,股東出資不足或未出資并不影響知情權的行使。
公司其他股東不能以股東出資不實為由排除該股東的知情權,包括查閱、復制公司財務報表等文件。
四、股權轉讓后,股權出資不實的責任由誰承擔?
司法實踐中已有判例表明,股東無法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來逃避補足出資的責任,股權受讓方無須承擔補足責任,而應當由轉讓的股東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
五、驗資報告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六、雖然公司法已取消出資的驗資程序,但一份真實準確的驗資報告可反映出股東實繳資本情況,一旦公司資不抵債,已實繳出資的股東可憑借驗資報告減輕或免除責任;
即使改實繳為認繳,股東出資不實,仍需承擔相應責任。了解股東出資不實的法律后果,對股東意義重大,認繳不能任性!